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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

垃圾男孩:在最黑暗的地方,實現最偉大的夢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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垃圾男孩:在最黑暗的地方,實現最偉大的夢想※點我購買※

我的腿愈跑愈有力。那時我知道,我可以永遠跑下去。
  在最黑暗的地方,實現最偉大的夢想
  感動程度媲美《穿條紋衣的男孩》,機智指數更勝《深夜小狗神祕習題》,
  冒險刺激有如《金銀島》遇上了《貧民百萬富翁》
  即將搬上大螢幕!
  由李察.寇蒂斯(Richard Curtis,《BJ單身日記》)改編劇本,
  史蒂芬.戴爾卓(Stephen Daldry,《時時刻刻》)執導
  讀到最後,你就會明白這故事的重要性;這是一個非說不可的故事。
  這裡人稱「畢哈拉」,廢物之鎮。垃圾山從碼頭蔓延到沼澤,一個垃圾蒸氣瀰漫的長形世界。而我是其中的一個拾荒男孩,翻找著這城市丟棄的東西。
  畢哈拉街道老舊、骯髒,空氣中總是飄浮著令人掩鼻的酸臭味。街上到處都是光著腳的髒小孩,他們不是沒爹就是沒娘,或者兩者皆無。拉斐爾是個十四歲的男孩,跟著阿姨及年幼的表弟妹生活在一起,家裡唯一的收入來源,就是拉斐爾從垃圾堆裡揀來的東西。然而在這個貧苦的城鎮裡,垃圾堆裡通常也找不到什麼好東西,你能找到最多的東西就是濕都帕(糞便)。但拉斐爾從三歲就開始在垃圾堆裡討生活,自然有他的一套,他總能找到一些塑膠罐、紙張紙盒等等的,換取少許金錢。他和好友嘉多結伴工作,以最快的速度,尋找有價值的物品。
  有一天,他們找到了個特別的東西:一個小袋子,裡面有一個皮夾、地圖,以及一把鑰匙。憑著特有的敏感直覺,拉斐爾知道他找到寶了,果然皮夾裡裝著一大筆錢!拉斐爾及嘉多興奮極了,只是沒想到,這個袋子竟然大大改變了他們的一生。當晚,警察就找上門來。即使警方以高額賞金利誘,拉斐爾依然決定把那東西留下,並找了垃圾場裡最窮的孤兒「鼠弟」幫忙。這個決定帶來了恐怖的後果--拉斐爾、嘉多和鼠弟沒受過教育,沒爸沒媽,沒有錢也沒有家,但解開謎題、導正滔天大錯,都得靠他們了。三個垃圾男孩,要如何對抗腐敗的政府、欺壓窮人的官員?如何能揭發這世界上的不公不義?
  這是一本篇幅不大,情感卻十分強烈的小說。雖然背景設在一個極度骯髒、絕望貧窮的腐敗國家,但它也是一本會讓你發覺到勇氣、找到力量的小說,因為書中的孩子們,不論生活在何種困境,依然能夠堅定他們的信念,擁有他們的夢想,令人鼻酸又感動。《垃圾男孩》情節曲折離奇,充滿不屈不撓的表現和不經矯飾的深刻情感,是本令人心跳一百,屏住呼吸的小說。
作者簡介
安迪.穆里根 Andy Mulligan
  生長於南倫敦。他當了十年的劇場導演,在亞洲數次旅行,使他受到啟發,重新接受訓練,成為老師。他至今已在印度、巴西、越南、菲律賓和英國各地教過英文和戲劇。目前定居於馬尼拉。安迪.穆里根的第一本書《Ribblestrop》於二○○九年四月出版於英國,曾角逐羅德.道爾幽默童書獎(Roald Dahl Funny Prize),《衛報》(Guardian)稱之「燃點最高且最危險的幽默」。之後出版的續集《Return To Ribblestrop》,獲得衛報兒童小說獎(Guardian Children’s Fiction Prize)。
  《垃圾男孩》在英國出版不久後,電影版權立刻被買下,預計由李察.寇蒂斯(Richard Curtis,《BJ單身日記》)改編劇本,史蒂芬.戴爾卓(Stephen Daldry,《時時刻刻》)執導。《垃圾男孩》並入圍了二○一二年的卡內基童書獎(The Carnegie Medal)。世界各地的學校都將本書列於課程進度表上。
  安迪在稍事休息後,重返他鍾愛的菲律賓馬尼拉教書,同時進行他的下一本書。


作者問與答
  《垃圾男孩》的靈感是哪裡來的?
  來自故事發生的背景--馬尼拉的一個垃圾場。我就住在馬尼拉,在那裡工作,菲律賓是個美妙的國度,充滿天堂般的小島和全世界熱情的人。不過……像很多國家一樣,那兒也受一些問題所苦。一位朋友跟我說過一個真實故事:垃圾場的兒童幾乎所有時間都用來在人類排泄物中翻揀。我們都知道童工的事,但這樣的細節(這地獄般的一景)始終在我腦裡徘徊不去。我想寫點其中一些兒童的故事,讓他們有機會反擊。
  《垃圾男孩》一書中,你沒指明故事是在哪發生的。有些書評猜測是拉丁美洲或墨西哥。故事的確實地點沒有明說,有特別的用意嗎?
  對。我希望不會有人認為這本書是針對哪個國家的指控。全球各國今日或過去都有貪汙腐敗和剝削兒童這種醜惡的事實存在。書中的議題沒有國界,所
以我不希望指明故事發生的地點。
  《垃圾男孩》行銷時的市場定位是跨成年人和青少年的書籍。你寫這本書的時候,有想過什麼特定的目標讀者群嗎?
  其實沒有。我教十一歲以上的學生,所以應該是寫給我教的孩子吧……不過說實在的,我是為自己寫的。我喜歡由情節推展、角色吸引人的小說。我希望像《頑童歷險記》一樣平易近人的文字,因為我喜歡能迷惑我、讓我著迷的書。可是如果思考寫給九歲以上或十六歲以下的兒童,我就覺得很困難。
  我研究了你早年的經歷,發現相關的資料非常有限。可以說一下你在倫敦的成長過程,和那段經歷對你有什麼影響嗎?
  沒問題,不過我不確定南倫敦和我寫過的書有什麼關聯--我之前沒怎麼想過。我在離倫敦市中心半小時車程的地方,有個平安快樂的童年。我上的是男子中學,而英文是我唯一真正喜愛的科目。我遇過衷心在乎文學的老師,也學到了某種職業道德。但我覺得我的書是由多年後的經驗發展而來--就是在海外執教的瘋狂事,還有(像《垃圾男孩》一書)遇見街頭兒童的重要經驗。
  當了十年劇場導演之後,是什麼讓你離開,去亞洲旅行?
  因為我失業了。老天保佑柴契爾夫人,她讓英國大停工,所以我沒飯吃。我這人變得可有可無,然後神奇地有個朋友邀我去印度幫忙拯救一間孤兒院。印度就這麼讓我的世界天翻地覆。我在那裡得到了一份教職,回到英國時,決定投身於教室。我不想再坐在那兒枯等藝術津貼了。
  閱讀《垃圾男孩》的時候,我感覺你在寫作的過程中,一定像我閱讀時一樣興奮又開心。
  沒錯,當然了--真高興你有感覺到。要知道,我教的是十一歲以上的孩子,所以我知道那種煩悶的恐怖感覺,那時百葉窗拉下來,而你將失去聽眾。我得教兒童讀他們覺得困難或不值得看的書--上文學課程。我想藉著《垃圾男孩》做的,是向約翰.葛里遜(John Grisham)和約翰.波恩(John Boyne)這樣的作家學習--我希望角色能躍然紙上,而且我希望寫的是殘酷的街頭。對--寫作是很令人興奮的過程。
  這本書裡,那些兒童的貧困生活有點讓我想起《貧民百萬富翁》。你覺得你自己沒有獨創性,是利用別人成功的跟屁蟲,還是懷抱社會關懷的人?
  我沒看過《貧民百萬富翁》的書或電影,所以我不確定如何拿來相比。我覺得大多數作家並沒有那樣的社會關懷,純粹只是發展一個故事而已。我知道舉世聞名的喬治.歐威爾(George Orwell)寫作時的確有重要的社會目的,而且希望能面對問題、教育、造成改變,而我很愛他。我知道有些作家能用寫作處理憤怒和痛苦--但那不是我。我遇過街頭兒童。我去過垃圾場。我震驚又難過,故事於是產生。
  你是如何著手研究兒童的貧窮問題?你覺得這問題有多普遍?
  童工和剝削兒童的問題牽連甚廣,而且永遠不會停止,而我不是研究議題的記者,也不是經濟學家。我想起馮內果(Kurt Vonnegut)開始寫他的反戰小說《第五號屠宰場》時,他的一個朋友以令人退縮的輕蔑語氣說:「你何不寫一本反冰河的小說呢?」他的意思當然是,一本號稱要對抗巨大自然力的渺小書本很可悲。我知道他說的沒錯。不過這樣並不會阻止人寫作。我無法解釋為什麼那麼多人有億萬家產,而億萬人卻一無所有。我也找不出哪個意識形態能解釋。我只能就我見聞的特定細節,寫出故事來反應這些現象。
  你的角色有用任何人為依據嗎,還是他們是許多人的拼貼之作?
  我將我見過的那些男孩融化並重塑過。J.M.巴利寫《彼得潘》的時候,他說他是以五個戴維斯家的男孩為靈感(他們是他心愛的養子),並且將他們「像野蠻人生火時處理的樹枝一樣,將他們揉捻在一起」。每個男孩都是我見過的街頭兒童的合金--脆弱又危險,教育程度低落卻聰明,絕望卻機智。
  安迪.穆里根接下來會有什麼令人期待之作?
  我現在正在寫一個廣播劇,說的是一個想殺掉鄰居愛犬的男人。靈感來源是鄰居的一條狗,而我想殺了牠。之後我會去印度幾個月,希望能完成之前開始做的事……
  你希望讀者從書中得到什麼?
  希望讀者能和男孩們產生聯繫,和他們變得親近。希望讀者享受追逐的刺激,希望他們腎上腺素大肆分泌。我希望他們看了結局很滿意,也希望他們能思考--因為我們都需要思考。希望他們覺得閱讀本書的時光很值得,會這麼說,是因為我剛花了四十美金買了本全新的暢銷驚悚小說,作者還是非常著名的作家,結果內容根本就是垃圾--我厭惡地把那該死的東西丟到房間另一頭去了。真的希望我的讀者不會想要摔書。

內文1第一部

1

我叫拉斐爾.費南德茲,是垃圾場的孩子。

人家老是說:「在那些廢物裡翻來翻去,誰曉得會發現什麼!你可能今天就出運啦。」我跟他們說,「老兄,我會找到什麼,我自個兒清楚得很。」我也知道大家找到的是什麼,因為我在這兒辛苦了那麼多年(十一年),能找到什麼,我還不心知肚明嗎?不過就是些「濕都帕」,而這個詞的意思呢,在我們的話裡指的就是人的屎(如果有冒犯到你們,不好意思)。我不想掃了別人的興,我不是來掃興的。
不過,我們親愛的城市裡,有不少東西得來不易,大部分的人都沒有馬桶,也沒有自來水。所以大便只能找地方解決。這座城裡的人大都住在箱子裡,箱子都疊得高上天了。上廁所的時候就拉在一張紙上,然後包起來放進垃圾袋裡。一袋袋垃圾都聚到一塊兒;城市各處,垃圾裝上推車,再從推車裝上卡車、甚至火車──這城市製造的垃圾量鐵定超乎你的想像。垃圾一堆又一堆,而所有的垃圾最後都來到我們這兒。卡車和火車永不停歇,我們也是。爬來爬去,挑來揀去。

這兒人稱「畢哈拉」,是廢物之鎮。三年前還設在煙山,不過煙山狀況太糟,他們不得不關閉那邊,把我們一路遷到畢哈拉。這裡垃圾成堆,告訴你啊,堆得像喜馬拉雅山一樣高;可以不斷地爬下去,不少人還真這樣爬……爬上、爬下,爬進谷裡。不過我住的地方,就是城裡的米田共最後落腳之處。垃圾山從碼頭蔓延到沼澤,是一大片垃圾臭氣蒸騰的長形世界。而我是其中的一個拾荒男孩,翻找著這城市丟棄的東西。

有人問我:「可是你一定有找到有趣的東西吧?偶爾會吧,不是嗎?」

這裡不時有人來造訪,主要是些教會學校的外國訪客。教會學校是多年前成立的,後來就一直開著。這種時候,我總是面帶微笑,說:「先生,偶爾啊!太太,偶爾啊!」

但我的意思其實是沒有,從來沒有──因為我們找到的幾乎都是濕都帕。

我會跟嘉多說:「你找到什麼啦?」

嘉多會跟我說:「小子,你覺得呢?」

而我清楚得很。一包看起來像包了什麼的有趣東西,啊哼?你一定想不到!是濕都帕;而嘉多在衣服上擦擦手,繼續小心前進,希望找到能賣的東西。我們不論晴雨,從早到晚都在爬垃圾山。

想來瞧瞧嗎?早在畢哈拉出現在你的視線之前,臭味就已竄進你的鼻子了。這兒應該有兩百個足球場大,或大概一千座籃球場大──我不曉得:垃圾場看來似乎沒有盡頭。而我也不曉得其中有多少是濕都帕,不過運氣不好的日子似乎十之八九,而你這輩子都得費勁地走過其中,呼吸著那味道,睡在旁邊──欸……或許哪天你會找到「好東西」。最好是。

結果,有一天,還真給我找到了。

打從我不用幫忙就能行動、會撿起東西開始,我就是拾荒男孩了。才多大啊?──三歲,我就在撿垃圾了。

讓我來告訴你們,我們在找什麼吧。

我們找的是塑膠,因為塑膠可以一斤斤快速換成現金。白塑膠最好了,全堆成一堆──再來是藍塑膠。

還有紙,要的是又白又乾淨的紙,所以我們會設法把紙弄乾淨、晾乾。還有厚紙板。

錫罐──或任何金屬物都好。還有玻璃,只收玻璃瓶。任何種類的衣料或破布──有時能找到T恤、長褲、包著什麼的一點布袋。我們這兒的孩子穿的半數是自己找到的東西,不過找到的大都堆起來、秤重賣掉了。你該瞧瞧我打扮起來迷死人的樣子。我穿的是截短的牛仔褲、一件過大的T恤,陽光太熱的時候可以捲到頭上。我不穿鞋──一來我沒鞋子,二來我們得用腳去感覺。教會學校從前大力推動讓我們有靴子穿,可是大多數孩子都把靴子賣了。其實垃圾軟得很,而我們的腳硬得像蹄子。

橡膠不錯。上星期我們才從不知哪裡收到反常的一批舊輪胎。男人先跑過去,把我們趕開,輪胎一來就被搶個精光。堪用的輪胎可以換半塊錢,壞掉的輪胎可以拿來壓你家的屋頂。我們也有搶到那批速食,其中可有一點眉角了。東西不會送到我和嘉多附近,而是跑到遙遠的末端,由大約一百個孩子揀出吸管、杯子和雞骨頭。所有東西都被挖起來、清理然後裝袋──好傳到過磅的人手裡秤重、賣掉。接著放上卡車、載回城裡,就這麼繞一大圈。走運的日子我能賺到兩百披索。不走運的日子,大概五十吧?所以只好天天這麼過活,祈禱不要生病。我們的人生就是拿在手裡翻攪垃圾的鉤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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