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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

憲法必背釋字精研(律師、司法特考、法研所-植憲公法系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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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每一單元前之「選擇範例」設計,讓讀者在閱讀章節內容前,得先行掌握相關釋字於選擇題型的可能命題方向,裨益熟稔第一試的選擇題測驗。   .書末「釋字備忘表」設計,讓考生可將重要釋字隨身攜,走到哪、背到哪,發揮最大效率需求。
  .「星級表」(釋字重要度)整列方式,讓考生得以輕鬆分級掌握重要釋字,提升投資報酬率。
  . 機動式最新重要釋字增補,俾讀者得隨時更新學習。
目錄

第一部分 憲法的前言與總綱第一部分必背釋字簡表 1-1
第一章 領土 1-2
第二章 憲政慣例 1-4
第三章 憲法之基本原則 1-6
第二部分 基本權利總論第二部分必背釋字簡表 2-1
第一章 基本權功能 2-2
第二章 基本權對國家私經濟行為之效力 2-14
第三章 基本權對第三人效力 2-18
第四章 基本權的保護領域 2-22
第五章 基本權的限制 2-25
第三部分 基本權利各論第三部分必背釋字簡表 3-1
第一章 基本權利之核心-人性尊嚴 3-10
第二章 平等權(平等原則) 3-17
第三章 人身自由權 3-51
第四章 不受軍事審判之自由 3-71
第五章 居住遷徙自由權 3-72
第六章 言論自由權 3-76
第七章 新聞自由權 3-108
第八章 通訊傳播自由權 3-111
第九章 講學自由權(學術自由權) 3-120
第十章 私人興學自由權-釋字第659號解釋 3-135
第十一章 秘密通訊自由權-釋字第631號解釋 3-141
第十二章 宗教自由權 3-143
第十三章 集會結社自由權 3-152
第十四章 生存權 3-166
第十五章 工作權 3-169
第十六章 財產權 3-184
第十七章 參政權 3-194
第十八章 應考試服公職權 3-208
第十九章 訴訟權 3-210
第二十章 剩餘(概括、非列舉)基本權 3-238
第二十一章 人民之義務 3-302
第二十二章 國家賠償責任─釋字第670號解釋 3-313
第四部分 權力分立總論第四部分必背釋字簡表 4-1
第一章 (中央)水平面向之權力分立 4-5
第二章 人事的區分與制衡-釋字第419號解釋 4-37
第三章 權力相互尊重∕機關忠誠義務 4-43
第四章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類型
-由「組閣權」歸屬觀察 4-48
第五章 司法違憲審查制度與權力分立原則之維護 4-57第五部分 權力分立各論-中央政府體制
第五部分必背釋字簡表 5-1
第一章 總統 5-3
第二章 行政院 5-19
第三章 立法院 5-21
第四章 司法院 5-67
第五章 監察院 5-103
第六章 考試院-釋字第655號解釋 5-107
第六部分 權力分立各論-地方自治第六部分必背釋字簡表 6-1
第一章 地方自治之本質 6-2
第二章 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
-釋字第550號解釋→「全民健康保險」
屬中央與地方共同辦理事項 6-5
第三章 自治條例與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6-7
第四章 地方財政權的保障 6-9
第五章 自治組織權 6-11
第六章 中央對於地方之事權監督與爭議解決機制 6-13
第七部分 基本國策第七部分必背釋字簡表 7-1
第一章 教育文化 7-2
第二章 社會安全 7-3
附錄
備忘表 A-1


有志於競逐司法官、律師及研究所考試的考生們,相信泰半苦惱於憲法一科中大法官解釋的鉅量龐雜,不知該從何讀起。逐號背誦嗎?這不是人類的腦容量可以作的事;但該記憶哪些呢?又應如何記憶?凡此,皆造成考生在已經是「沒有唸完的一天」的繁複實體內容上,又箍上了一些技術上的沈重負擔。有鑑於此,筆者希冀藉由個人累積憲法學習心得的歷程,能夠精確地整理出,就憲法一科而言,具有重要性的大法官解釋,俾考生在憲法準備上,能省去花費在此項目上的技術性光陰。   惟光僅是整列出大法官解釋,對考試而言,是不夠的。相信考生們都曾經面臨過與大法官解釋「相對兩無語」的窘境。由於大法官解釋的內容、文句,都是經由大法官的費心精淬,在不多耗費一辭一字的解釋文及解釋理由書中,常使得考生不時墮入五里霧的迷途中,被迫在昏頭漲腦下放棄研讀,而偏偏這些看不懂的大法官解釋,卻又總是考點所在。職此,本書要作的不僅是整列的功夫,更重要的是分析工作:告訴考生們此號大法官解釋蘊藏的爭點為何,反應在考題的設計上又會是如何。讓考生在憲法的考場中,看到考題就能立即聯想到相關的大法官解釋,切合題旨地快狠準作答。
  啟發寫作動機的背後,隱藏著筆者的微微觀察心得,提供給考生們作為憲法考試的小技巧:在拿到題目後,花個一至三分鐘的審題時間是必要的。找出所有的爭點所在,在試題紙上模擬好分段標題後,方始下筆作答,以免在寫完過半後,才發現寫錯了,或有些前頭爭點忘記寫了,造成紙面上的凌亂。而於此,筆者要強調的是,在審完題後,倘若發現所找出的爭點中,沒有言及任何大法官解釋,那麼你就要小心了,有極大可能是,有些爭點被遺漏了,甚或是根本解錯方向了,這時建議你最好重新審題一次,會比較保險。(若你曾完成過歷屆憲法考題的演練,相信將發現每一考題解答率多會伴隨一個以上的大法官解釋出現。如此之重要性,就請考生們細細體會嘍!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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